蓄電池式電機車的均衡充電各地都積累了一定的經驗,但要合理掌握卻具有一定難度。長期不進行均衡充電或頻繁進行均衡充電都對蓄電池式電機車不利,具體應遵守制造廠的規(guī)定,還需要結合蓄電池式電機車的運行狀況,對其當前狀態(tài)進行評估后,確定是否應進行均衡充電。
對個別落后的防酸蓄電池式電機車,應單獨進行均衡充電處理,使其恢復容量,若處理無效,應更換。不宜采用對整組蓄電池進行均衡充電的方法處理個別落后蓄電池,防止多數正常電池被過度充電。
根據調查,閥控蓄電池式電機車的核對性放電的周期各地具有一定差異,由于該項工作技術上要求比較嚴格,掌握不好會影響蓄電池式電機車的性能和使用壽命。
閥控蓄電池式電機車關鍵在于做好日常的運行維護工作,使蓄電池不過充、不欠充,不超過允許溫度運行。如果對蓄電池式電機車進行綜合評估結果狀態(tài)較好,可適當延長核對性放電周期。
新安裝的閥控蓄電池式電機車應進行全核對性充放電,以后每(2~3)年進行一次核對性充放電。運行六年以后的閥控蓄電池,一般狀態(tài)不會太好,容量可能會下降,宜每年進行一次核對性充放電。